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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住房补贴发放政策有变

2000-04-30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李斐

近日建设部部长俞正声说,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,房价收入比在四倍以下的单位,职工工资中已经包含了足够的住房消费因素,有能力依靠工资收入、住房公积金积累并通过住房贷款的帮助解决住房问题,不再发放住房补贴。以一套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为基准,按照北京经济适用房的基准价4000元,4000元乘以60平方米,总额同职工的年全部收入的比值如果小于4倍,将不再发放住房补贴;相反,房价收入比大于四倍,且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可以转化为住房补贴的企业,仍可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住房补贴。

(《北京晨报》4.2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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